上海清算所2013年业务概况-国际云顶yd4008

2013年,上海清算所已经基本建立银行间市场统一、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央对手清算体系,为人民币利率互换、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债券现券、外汇竞价和外汇询价提供中央对手清算服务。2013,上海清算所清算业务量22.9万亿元,其中中央对手清算业务量11.4万亿,参与中央对手清算的机构共有200 余家。

2013 6 17 日和12 9 日,上海清算所分别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与同业存单提供登记托管与清算结算服务。2013年,上海清算所共发行登记债券2000只、2.78万亿元,付息兑付产品1159 只、18022.13亿元,期末托管产品2066只、2.69万亿元,另有一只美元债券,发行面额和托管余额均为2亿美元。上海清算所已经实现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全券种托管,全年新增发行债券占全国企业信用类债券发行总量的84.6%,基本确立了企业信用类债券全国托管结算中心地位。

 

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

20131231日,人民银行批准上海清算所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是指上海清算所对市场参与者达成的利率互换交易进行合约替代,承继交易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成为中央对手方,并按多边净额方式计算各清算会员在相同结算日的利息净额,建立相应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合约履行、完成利息净额结算。

 

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2013416日,上海清算所正式推出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ffa)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正式上线后,业务规模实现了突破性增长。截至2013 年底,日均清算笔数和清算金额较试运行期间分别增长了162%115%。市场参与主体数量及覆盖面逐步扩展,参与交易的投资人由试运行阶段的15 家扩大至132 家,经纪公司由试运行阶段的4 家增至6 家,清算会员由1 家增至3 家。

 

外汇询价净额清算业务

2013412日,上海清算所平稳承接外汇询价净额清算业务。外汇询价净额清算,是指上海清算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达成的、符合条件的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交易等提供净额清算服务。该业务清算品种包括美元/人民币、欧元/人民币、英镑/人民币、港币/人民币、日元/人民币。

 

登记托管

2013年,上海清算所共为12 种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登记托管和清算结算服务。

 

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 个(含)以上、10 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服务对象

截至2013 年底,上海清算所共有综合清算会员3 家,a类普通清算会员42家,c类普通清算会员22家;产品类清算会员,包括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清算会员3家,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清算会员21家,债券现券交易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清算会员58家,外汇询价净额清算业务清算会员26家,外汇竞价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清算会员249家。

截至2013 年底, 上海清算所累计开立4085 个投资者账户。其中,政策性银行2 家,商业银行259 家,证券公司103 家,保险公司75 家,信用社132 家,非银行金融机构92 家,非金融机构法人18 家,人民银行批准的境外机构60 家,非法人机构3344 家。其中非法人机构包括1048 只证券投资基金,912 只企业年金计划,76 只保险产品,484只信托产品,546 只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43 只社保基金,211 只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以及24 家其他非法人机构。

2012年,上海清算所初步建立银行间市场统一、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央对手清算体系,为外汇即期竞价交易提供集中清算服务,为债券现券提供净额清算服务,为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提供中央对手清算服务,全年清算业务量达到12.9万亿元。

 

 2012年,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品种继续增加,分别于515日、88日、912日、1029日新增托管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abn)、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2012年,上海清算所共发行登记债券1248只、18934.54亿元,兑付付息债券281只、6053.7亿元。截至2012年底,上海清算所托管债券1225只、17047.53亿元,托管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1只,名义本金1.30亿元。

 

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20121210日,上海清算所自主创新、独立研发的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顺利上线。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清算业务,是指以上海清算所为中央对手方,对市场参与者达成的远期运费协议交易进行集中的风险管理,保证交易双方履行交易达成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最终以人民币进行资金结算。该业务是我国首个以人民币计价清算的全球化场外衍生产品,标志着我国在主要的全球化衍生产品上实现了以人民币计价清算零的突破。

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清算产品,包括ctc (海岬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ptc(巴拿马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与stc(超灵便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等3个品种。

 

登记托管

截至2012年底,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超短期融资券(scp)、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短期融资券(cp)、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ⅱ)、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cp)、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abn)、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等9种产品。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是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91天以内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

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即由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服务对象

上海清算所服务对象主要是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根据参与中央对手清算、登记托管结算服务的不同,可分别成为清算会员或结算成员。

截至201212月,上海清算所普通清算会员共32, 产品类清算会员,包括现券净额清算会员和外汇竞价清算会员,分别为53家、259家。

2012年底,上海清算所共有3340家结算成员。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商业银行216家,证券公司96家,保险公司68家,信用社10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73家,非金融机构法人32家,人民银行批准的境外机构37家,非法人机构2714家。非法人机构包括756只证券投资基金,678只企业年金计划,56只保险产品,461只信托产品,488只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241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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